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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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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2-14 16:23:50 打印 字号: | |
  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不同于其他一般法律:

  (一)宪法的内容与一般法律不同。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除了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外,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而一般法律的内容只规定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或几个方面的具体问题。

  (二)宪法的法律效力与一般法律不同。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不同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通常是由特定的机关依照特定的程序进行。而一般法律都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我国宪法的修改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2、公民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是:

  1、公民享有平等权,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享有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各项政治自由;

  3、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享有人身自由权利;

  5、公民享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或检举以及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权利;

  7、公民享有文化教育权利;

  8、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9、华侨的正当权益受国家保护。

3、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

  1、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公民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公民有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的义务;

  5、公民有依法纳税的义务。除以上五方面基本义务外,公民还有劳动、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4、法律对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作了哪些规定?

  《宪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5、法律对保护公民的婚姻家庭作了哪些规定?

  《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6、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吗?

  《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7、什么是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辩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8、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9、什麽是正当防卫?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对公民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人身安全与违法犯罪的行为做斗争行为的一种保护性规定,我国《刑法》中规定:“为了使国家、公民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10、什麽是紧急避险?是否应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11、什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或者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中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

12、什麽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是指侵犯公民人身和与人身直接有关的权利,以及非法剥夺或者妨害公民自由行使依法享有的管理国家事务和参加社会政治活动权利的行为。 包括:故意杀人罪;过失罪;故意伤害罪;过失重伤罪;强奸妇女罪、奸淫幼女罪;狠亵妇女罪、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非法拘留罪;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

13、什麽是侵犯财产罪?

  侵犯财产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将公共财产和公民私有财产据为已有,或者故意毁坏公私和财物的行为。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聚众哄抢公私财物罪;侵占罪;敲诈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

14、什麽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是指侵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如果情节轻微,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那些情节严重,对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的,就构成了犯罪。如:扰乱公共秩序罪,其中包括:妨碍公务罪。煽动抗拒法律实施罪;招摇撞骗罪,聚众“打砸抢”罪;扰乱社会秩序罪和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再如: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等等。

15、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责任编辑:平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