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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支付两年逾64万 “老赖”依然狡辩没钱履行
  发布时间:2019-09-03 13:48:31 打印 字号: | |


中国有句老话,叫作“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总是有一些“老赖”,有钱时留着自己花,还钱时却“一分没有”,这不仅背离了中国传统的诚信美德,更让当初借钱帮他的朋友寒透了心。曲某某就是这样的“老赖”。

2015年,曲某某自己承包的工程因急需支付人工费,“手头紧”的他找到多年好友沈某,张口就借25万元,并承诺两个月内归还。沈某觉得曲某某的工程正常进行,有还款能力,并且相识多年应该不会赖账,于是当日以现金和转账支付的方式借款给曲某某20万元。然而,还款到期时,无论沈某怎样催要,曲某某都是那句“我现在没钱。”沈某万万没想到,昔日的“好友”竟然这么坑自己。转眼两年过去了,沈某的追讨始终无果。2017年,万般无奈的沈某只好“撕破脸皮”,一纸诉状将昔日“好友”告上法庭。本溪市平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后判决被告曲某某偿还原告沈某本金及利息208933元。

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曲某某却对此置若罔闻。判决生效后,他依然我行我素不还钱。忍无可忍的沈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平山区法院执行局在收到沈某强制执行的申请后,按法律程序对曲某某名下资产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曲某某名下多张银行卡最大可用余额为255.73元,另有一辆辽B牌照的奥迪K33,无房产,除此之外并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对曲某某的上述财产进行了冻结和查封。执行干警多次联系曲某某,要求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并报告财产,但曲某某始终以各种理由不露面,躲避执行。

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实现,平山区法院执行局将曲某某的信息提供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协作实施网上监控。今年8月29日晚11点,平山区法院得到了公安机关的反馈信息,被执行人曲某某正在鞍山市某宾馆住宿。

平山区法院执行局立即安排部署,派出5名干警组成执行小组赶赴鞍山,最终于8月30日清晨6点半左右将曲某某拘传回法院。

本案执行法官潘英智、执行干警任意在法院办公室对曲某某进行讯问时,发现其手机微信自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共支出64万余元。当被问及为什么有大额支出却无钱还沈某时,曲某某竟然回答“我自己还得花,车还要费用”,真是无知者无畏。

平山区法院执行局对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曲某某采取了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接下来,法院将继续对曲某某进行深入调查,如果其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么等待他的将是更加严厉的法律制裁。


 
责任编辑:平山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