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速裁团队受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
原告佟某某,今年14岁,是一名初中生,在父母于2008年12月经法院判决离婚后,和父亲、奶奶生活在一起,平时主要由奶奶照顾日常起居和学习,佟某某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680元。
随着佟某某升入初中,补课费、学杂费等大幅提高,加上日常吃穿用度等生活费,给家庭带来的经济压力日益加大。目前,佟某某父亲处于失业状态,佟某某奶奶一个人已负担不起孩子的各项支出,故起诉到平山区法院,希望佟某某母亲可以将抚养费数额增加至980元。
承办本案的是平山区法院速裁团队的郭薇薇法官,在接手案件后,经过查阅起诉材料和卷宗,她发现在此之前,原告已多次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但是由于男女双方因几年前的婚姻变故存在较大的矛盾和争执,每次关于抚养费的变更都不能友好地商谈解决,致使双方积怨越来越深。
了解上述情况后,郭薇薇法官与其助理张铭芳考虑到虽然孩子父母已经离婚,但是因为孩子的纽带关系,双方不可能老死不相往来,所以还是应该做双方的调解工作,努力化解双方矛盾和积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郭法官多次耐心地与佟某某母亲沟通,将心比心地告知佟某某父亲和奶奶抚养照顾孩子是多么的不容易。由于孩子父亲和奶奶的精心照顾,佟某某才得以健康成长,在各方面都很优秀。同时,郭法官和张助理又多次与佟某某奶奶沟通,让其放下以前的恩怨,从有利于孩子的角度出发,处理好与孩子母亲的关系,并转达孩子母亲对其在抚养照顾孩子方面所有付出的认可。
在做好前期双方沟通后,郭法官和张助理约当事双方来法院进行调解。由于前期做了大量沟通工作,调解当天双方并未发生任何争吵,而是心平气和地达成了一致意见,佟某某母亲还把上一年度所欠的抚养费全部给付。佟某某奶奶也当场表态,以后若再需要增加抚养费时,会提前与孩子母亲好好沟通。
一件曾经吵得“鸡飞狗跳”的抚养纠纷案,因法官和法官助理的耐心工作,仅用8个工作日就得以圆满化解。为表示感谢,佟某某奶奶向郭法官和张助理送来了感谢锦旗,并给平山区法院院长王静写了一封感谢信,言辞恳切地表达了自己的感激之情。
【小编后记】人们常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但是在当下的中国社会,婚姻却变得愈发脆弱。因离婚而引发的抚养费纠纷、财产纠纷等类型案件也逐年增多,法院有时也面临“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难题。为了判好这些“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家事纠纷,平山区法院的法官们展现了他们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素质:耐心倾听案情、积极进行调解、努力查明事实、合理进行裁量……他们被称为百姓的贴心人、执法为民的好法官,涌现出了诸多“办案标兵”“调解能手”。
荣誉记载着过往,未来仍待奋斗。平山区法院家事纠纷的法官们还将在挑战中不断淬火,迎着风雨继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