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推介河北、黑龙江、湖南高院人民法庭安全工作经验做法》的通知要求,11月29日上午,平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陈长生深入桥头人民法庭,实地检查指导法庭工作。平山区法院副院长孙文彤、副院长赵英杰、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邓平陪同检查。
陈长生认真查看了桥头法庭立案大厅、审判法庭、机关食堂、档案室等硬件设施建设情况,关切地询问干警工作生活情况,详细了解法庭人员配备、案件类型等。在听取桥头法庭庭长陈登宇的工作汇报后,陈长生对法庭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法庭干警无怨无悔扎根基层、恪尽职守服务群众的敬业精神表示敬意。
陈长生一边检查法庭工作,一边围绕多元解纷、诉源治理、服务大局、法庭管理、安全保障、执法办案等内容与法庭干警深入交流。
陈长生指出,人民法庭处于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乡村振兴的最前沿,承担着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职责。法庭干警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做工作上的“行家里手”。工作中,要多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认真办好辖区内的每一起案件,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希望全庭干警再接再厉,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