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从2008年开始长达13年的借款纠纷,一件牵扯两家公司的执行案件,经过平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终于在今年11月26日执行完毕,涉案金额共计90余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诉辽宁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21年8月移送至平山区法院继续执行。该案自申请企业2008年将被执行企业诉至法院至今已有13年。
平山区法院执行干警接手案件后,本着对双方企业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查阅卷宗、走访被执行企业了解情况。经走访,执行干警了解到被执行企业曾荣获市级表彰、中外名优产品国际博览会金奖,是省级技术中心和省级研发中心、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掌握核心技术的某特种涂料产品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在军事、航空等高科技产业中应用前景广泛。该企业虽然固定资产丰厚,但存在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紧张、有抵押贷款等问题。执行干警意识到,该案案情复杂,如不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很难实现案结事了。
为此,执行干警在院领导的指挥下,运用执行智慧,把“柔性执行”理念贯穿到工作实践中,积极维护申请企业合法利益的同时,又要保护被执行企业的“造血功能”。
执行干警们努力做双方调解工作,制定了多个执行方案,法官杨洪远多次与执行干警李芳博探讨改进执行方案。在执行局长徐金枝、执行干警李芳博等的积极协调下,本案终于取得重大进展,在第五轮执行方案实施过程中,当事双方达成一致,申请企业同意放弃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企业同意一次性将执行款项履行完毕。
11月26日,被执行人企业在平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将90余万元执行款一次性履行完毕。至此,这起长达13年的借款纠纷案件,在平山区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仅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便执行完毕。
12月14日,本溪建行党委书记、行长戴刚,党委委员、副行长张越宏,资产保全业务中心总经理马革,建行法律顾问张宏等一行4人来到平山区法院,送来了两面锦旗,对平山区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金融企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方面所做的努力表示感谢。平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长生,副院长赵春泉,执行局长徐金枝接待了戴刚行长一行。
【编后语】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平山区法院执行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为群众办实事,执行干警通过“风暴战役”“百日攻坚”“假日行动”等,放弃休息日、节假日,战酷暑、冒严寒,“5+2”“白加黑”,不断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目前已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627件,执行到位金额1.7亿元,限制高消费205人,在网发布失信被执行人428人,司法拘留4人,执行质效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每一面锦旗的背后不仅饱含着执行干警公正司法的情怀,更承载着案件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和肯定。今后工作中,平山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在司法为民的征途上不断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