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用工环境,近年来,平山区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高度重视涉农民工等群体性欠薪案件的审理,对劳务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加大了简易程序适用率,对批量案件集中审理,提高当庭调解率和当庭履行率,切实将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上,真正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全力解决与百姓利益休戚相关的“薪”事。
近日,平山区法院诉服中心成功调解了8起农民工劳动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切身合法权益。 今年3月,被告陈某承接被告某公司承包的线路改造工程项目,并将该工程交给原告范某等8名农民工负责施工完成。因该工程甲方一直没有验收,陈某便以此为由,拒绝支付范某等8名农民工的部分工资。 图片来源于网络 原告范某等8人多次向两被告催要工资,但因两被告拒不支付,讨薪无果,心急如焚,遂将两被告一同起诉至平山区法院。 案件受理后,按流程进入诉前调解程序,由诉讼服中心8位诉前特邀调解员负责调解。同时,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王丰法官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真进行审查,考虑到这8起案件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被告相同,且原、被告双方均不在本地,为保障这8起纠纷成功化解,王丰指定由诉前特邀调解员姚晓红负责牵头,其他诉前特邀调解员协助的方式开展集中调解。 图片来源于网络 接手案件后,姚晓红第一时间组织其他7位诉前特邀调解员对案情进行了集体研究,认真制定调解方案。诉前特邀调解员们一方面耐心安抚8位原告情绪,了解具体情况,一方面由姚晓红与两被告沟通,详细了解争议焦点,细致地做被告思想工作。 姚晓红通过电话、微信多次联系两被告,认真向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相关法律法规,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进行详细释明。 图片来源于网络 经过数次多方的商议和协调,当事双方的矛盾终于得以缓和。最终,被告某公司在约定调解当日对拖欠的部分工资进行了支付,剩余工资也确定了支付时间,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这8起涉及8名农民工欠薪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上图:调解员姚晓红通过微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此次农民工劳动合同纠纷的妥善处理,充分体现了平山区法院诉服中心立足工作实际,持续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力争用最短时间全力维护劳动者权益,推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筑牢民生底线。